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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受促遵守 新春统制品顶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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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诗巫8日讯)诗巫贸消部副局长佐菲里古马兰吁请商家遵守华人新春统制品顶价价格,不可以超过顶价售卖。

“当然,我们制订的顶价比市价来得高,所以,商家可以以低过顶价卖,但不可以超过顶价。”

他指出,商家在佳节过后,才可随意调整这些货品价格。

他说,如果可以的话,最好的依据贸消部所制定的顶价。

他于今午假联邦大厦诗巫贸消部办公室主持是项春节统制品价格新闻发布会上如是指出。

统制品放置标价纸

在公布顶价的告示上,贸消部也吁请所有商家把红或是粉红色标价纸放置在所售卖的统制品上。这是在1946年价格管制法令下所定下的条规,所有商家必须予以遵守。

有任合问题或是投诉,包括消费者对物价等相关的投诉,可以联络诗巫贸消部,电话:084-329202。

另外,据贸消部规定,西马半岛的花肉(猪肚)和上肉(瘦肉与肥肉)零售价每公斤20令吉与14令吉、沙巴的花肉和上肉零售价20令吉与16令吉、砂拉越则根据地区有3种价格,花肉和上肉的零售价从每公斤16令吉至18令吉和每公斤10令吉至12令吉不等。

与今天公布的砂中区花肉和上肉顶价相比较,砂州猪肉价格最便宜。